信息技术的考核,有一点应该是没有什么争议的,那就是考核的方式必须符合学科自身的特点。信息技术学科有两大特点:一是以操作实践性突出;二是学习者个性能力差异显著。针对以上两大特点,我认为信息技术的考核应该侧重于学习者的操作应用能力,同时要认识到个体之间的差异,以较为灵活的方式进行考核。例如可以采取以下一些形式:作品创作展示、个人能力自由展示、指定主题设计、游戏式考核等,在评价方式上可以结合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学生间的相互评价以及教师评价。以上这种总结性考核必须与平时的过程性考核相结合,这样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考核系列,也才能较为完整的反映学生的总体学习状况。不过,平时的过程性考核主要是对学生基本技能的分块检测,而针对某个阶段的总结性考核则有些“集成”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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